- 最後登錄
- 2022-5-19
- 在線時間
- 4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7-2-18
- 閱讀權限
- 20
- 精華
- 0
- UID
- 832246
- 帖子
- 986
- 積分
- 761 點
- 潛水值
- 38307 米
|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前客委會主委羅文嘉出新招籌辦《Movement(運動)》雜誌,宣示號召「二次黨外運動」;沒想到,如今卻傳出他以「二次黨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向商業司申請公司登記,卻被以違反公司法為由打回票,質疑他「妨害社會善良風俗」,讓羅文嘉氣憤地說,政府陷入自我氛圍恐懼,不合理至極。
為讓《Movement》順利在六月出刊,羅文嘉於上月底委託會計師將公司登記文件送交經濟部商業司,豈料商業司人員卻回電表示,他所申請的四個公司名稱,包括「二次黨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二次黨外雜誌社有限公司」、「貳次黨外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及「貳次黨外雜誌社有限公司」,全都違反公司法第十八條規定,要求重新命名,否則不予登記。
羅文嘉強調,根據公司法第十八條規定,所謂公司登記,必須不得讓人誤會是政府組織、公益團體,或妨害善良風俗,若依照前兩項來看,二次黨外的名稱,應不至於令人誤會是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因此商業司很可能就是把二次黨外視為「違反善良風俗」。
羅文嘉指出,由於商業司提出的理由荒謬,讓他更堅決不改名,因此直到今日為止,公司登記仍未核發下來;他強調,雖然這樣會造成雜誌無法販售,但政府陷入「自我氛圍的恐懼」,讓他相當無法接受,因此就算公司登記繼續被刁難,他依然會按照原計畫在六月推出雜誌,藉此表達不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