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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林哲瑄漂泊人生 郭泓志條款該檢討 [打印本頁]

作者: vn506987    時間: 2015-1-23 12:08 PM     標題: 林哲瑄漂泊人生 郭泓志條款該檢討

今年初林哲瑄遭德州遊騎兵釋出,最近他都跟著統一獅春訓練球,由於林哲瑄已婚又有小孩,他透露想回台打職棒,但礙於聯盟規章,要打中職,最快要等到今年6月季中選秀才能如願。這幾個月空窗期,林哲瑄只能自己想辦法。
                                                                                
無獨有偶,2014年球季結束巴爾的摩金鶯並未與蔣智賢續約,為了延續棒球生命,他只能向日本獨立聯盟探路,今年上半年應該會在獨立聯盟發展。同樣地,礙於聯盟規章,蔣智賢要打中職,最快必須等到今年6月季中選秀才能如願。

看到林哲瑄和蔣智賢漂泊的棒球人生,內心有些感慨,他們兩人有很多共通點,都是攻守出眾的外野手,都從波士頓小聯盟體系出發(蔣智賢是從2006年開始、林哲瑄從2007年開始),簽約金差不多(蔣智賢37.5萬美元、林哲瑄40萬美元),都在2014年球季結束暫別美國職棒,都已婚並有1個小孩,現在,兩人同病相憐,想要打中職,但都不得其門而入。
                                                                                
中職在黃鎮台擔任會長時期,特別通過「旅外傑出球員條款」,只要經常務理事會決議通過的表現傑出的旅外球員,可不經選秀,由球團逕行接觸,郭泓志是首位獲此待遇的旅外球員,因此,外界稱為「郭泓志條款」。
                                                                                
當初「旅外傑出球員條款」推行時曾引發外界熱議,最大的爭論點是,並沒有明文規定說明「怎麼樣才算大咖的旅外球員」,人治凌駕於法治,是當時所為人詬病的地方。                                                                              
                                                                                
今天,林哲瑄和蔣智賢如果表明想打中華職棒,他們算不算旅外傑出球員呢?林哲瑄上過大聯盟,出賽9場12打數3安打,蔣智賢最高層級到3A,光論帳面上成績,和郭泓志相比,兩人可能稱不上是旅外傑出球員,但林哲瑄和蔣智賢在小聯盟和國際賽早已證明自己的能耐,現在投入中職戰場,絕對是即戰力球員,只因沒有明文規定的法規,而將兩名優秀的球員暫時拒於門外。
不只是林哲瑄和蔣智賢,未來,還會有更多旅外球員鮭魚返鄉,如果法規不變,大部分旅外球員只能透過季中選秀打中職。假設一個狀況,如果旅日的陳冠宇在今年7月初被羅德球團釋出,屆時沒有日職球團吸收他,要打中職,竟然要等一年後的季中選秀才能如願,這不是很弔詭的事情嗎?
                                                         
包括職業棒球在內,人才全球化的時代已經降臨,相信很少企業或組織會把人才往外推、拒於門外,如果你認定對方是人才,而他又有意願投入,為什麼不想辦法網羅呢?實在很難想像,像林哲瑄和蔣智賢這樣即戰力的外野手,想要回自己的國家打職棒卻不得其門而入,對中職和球員雙方來說,都是雙輸的局面。
                                                                                
現階段中職要做的事是重新檢視「郭泓志條款」,並在季中選秀之外,針對旅外球員歸國打球重新研擬一套規章辦法,例如打過美職3A、大聯盟、日職一軍的旅外球員,可以不經選秀,由各球團自行接觸,2A層級以下和日職二軍,訂定其他規範,讓他們不用等到季中選秀,就可以在台灣球迷面前獻技。選手的運動生命有限,珍惜人才,讓他們有更好的出路,相關單位責無旁貸。

心得:
我覺得這樣反而只會讓很多人想去國外過水,郭泓志條款是為了有票房的"球星"定的,本來就不是為"球員"
而定的,你有好到讓球團想不計代價爭取,條款應該都可以改啦~

作者: jeff3237    時間: 2015-1-23 12:27 PM

期待吳志揚能趕快把不合理的制度建立好,讓更好的球員快點進入中職
作者: rockandy1980    時間: 2015-1-23 12:48 PM


其實

遊戲就是這樣

怎麼樣都有方法可以玩

可以思考

(1)擁有狀元籤的球隊可以直接在旅外球員被釋出時跟球員作接觸
到季中選秀時無選秀權 由榜眼籤遞補為狀元籤

可能有人覺得這樣早了半年的使用期 不公平

那好吧

(2)設定有狀元籤的球隊需提出申請才可與旅外球員洽談
而無論是否洽談成功 狀元籤都消滅

畢竟 被釋出的旅外球員不見得是狀元籤球隊想補的那一個洞

可以帶出選秀權的交易

當然

又會有人說 那狀元籤的球隊剛好就是想補他不就早了半年?

那也只能說 在已經確定每年都有新血輪而不確定何時有釋出的狀況下

只能以此當主軸來思考了


作者: a414177    時間: 2015-1-23 01:19 PM

如果可以希望可以針對這樣比較不好的不合時規定給修改了..不然真的是滿可惜的..畢竟這些好手等到6月才參加選秀加入..其實不是好事..這時間的空窗期也是個風險..但願說能夠給予這一些旅外資力比較久的球員針對修改..當然至於如何討論也許給予球團以及新任會長來做深層討論..只是是否能夠有人提出來就只能等待看看了!!
作者: 麥克李    時間: 2015-1-23 01:23 PM

別再因人設制,人家都上外太空,我們還再用人治
作者: stu8960609    時間: 2015-1-23 02:08 PM

這種制度本來就該訂出個客觀的標準,而不是由球團主觀認定何謂"優秀球員"

季中選秀雖然對高中和大學畢業生有利,但大多數被釋出的旅外球員就得要多等半年才能打中職

其實我是覺得就旅外通通視為FA,由各隊自由競爭,也不用擔心人人都想旅外,這種制度下你出國沒打出成績一樣是乏人問津
作者: boyoffzone    時間: 2015-1-23 02:24 PM

我覺得應該設旅外幾年就有中職自由球員的身分
讓球隊自由接觸簽約..提升競爭力
作者: zeroeternal    時間: 2015-1-23 02:28 PM

優秀球員方面我倒是覺得可以改一下

改成上大聯盟或日職一軍累計多少天就算優秀球員

改成數值化我相信也比較沒有爭議
作者: tv5951869asd    時間: 2015-1-23 03:10 PM

可惜了那些想為中職獻技的球員了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5-1-23 03:14 PM

基本上這件事根本不需要討論
以他們成績絕對算不上傑出旅外球員
更談不上攻守兼具的好手
當初這個制度本來就不應該存在的
個人覺得這是黃鎮台當會長時做出最糟糕的決定
統一和郭泓志已經眉來眼去很久了
礙於郭泓志想加入統一
但統一又沒有第一順位
所以只好訂出這個莫名其妙的條款
而其他球團當然也早就知道
所以才會要求使用該條款的球團必須放棄前三輪選秀權

個人覺得不應該因人設事
郭泓志當初其實最好的解套方式
應該是統一要尋求交易的方式來解
這才是一般職業球隊運行的法則
我不懂這些旅外球員為什麼老是想破壞體制
他們可以在美國一個月拿1000美金
但是回台灣卻要求10倍甚至20倍的收入
他們要出國不就是因為國外環境好可以賺得多嗎
現在發現跟他們想的不一樣時
還一付老大心態
請問如果林哲瑄和蔣智賢算是傑出旅外球員
那麼胡金龍,羅嘉仁,陳鴻文,陳鏞基,羅錦龍,高國輝又算甚麼
在他們面前林哲瑄和蔣智賢敢說自己是傑出旅外球員嗎?
其實前年林哲瑄本來就有機會加盟中華職棒
但是他情願接受遊騎兵轉任投手的要求也不願打中華職棒
當初一大堆人請他要想清楚再決定
但是他還是不管
也許他心裡是想加盟中華職棒是最後走投無路的選擇吧
所以只要還有其他地方有機會他就不考慮
沒想到現在真的到他自己設定最差的狀況了
還想要一付老大心態
要中職求他加盟嗎

說真的
以他們目前的實力
真的會比現在中職的四隊外野手還強嗎
我很存疑
林哲瑄基本上守備沒問題絕對可以是即戰力
但是打擊能力就有待觀察了
加上空白了一年
打擊手感如何還是未知數
季中選秀剛好可以讓他多半年時間可以恢復手感
而蔣智賢守備根本上不了先發
最多看是不是有機會競爭DH
我不會認為他們一點用處都沒有
但是他們絕對不會是球隊一定要的人選
即使他們參加選秀
應該也不會是各隊的第一順位

我覺得應該要廢掉傑出球員加盟條款
因為王建民情況和林哲瑄一樣
就是根本不想加盟中職
既然如此又何必強求呢
如果球團都已經喊到年薪100萬美金
還無法打動他
我覺得那就算了吧
也許他覺得回來打中職很丟臉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考量和想法
像大郭雖然已經歸化日籍
且在日職有百勝百救援的紀錄
但是還是選擇在職業生涯最後回來打中職
就是為了希望能對家鄉有所回饋
算了,這是每個人選擇的自由
只是既然是自己選擇就應該要接受
不應該再有其他要求
作者: 希羽維    時間: 2015-1-23 03:34 PM

對於旅外回台投入中職的選手,規定方面確實應該再修改才是,否則很多即戰力的選手回台後都礙於規定而無法盡快投入中職,真的是個損失
作者: tp00002    時間: 2015-1-23 04: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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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fad    時間: 2015-1-23 04:18 PM

怎麼做都好
就是要建立制度
既然制度建立了就不要因人設事
不燃永遠都有特例
作者: 黑uncle    時間: 2015-1-23 04:28 PM

林哲瑄再MLB多年來打不出好成績
是時候該返鄉葉落歸根了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5-1-23 05:02 PM

就看新會長能否做出好的做為~
作者: stu8960609    時間: 2015-1-23 05:11 PM

nana999 發表於 2015-1-23 03:14 PM
基本上這件事根本不需要討論
以他們成績絕對算不上傑出旅外球員
更談不上攻守兼具的好手

我也不懂為什麼中職迷只知道檢討旅外球員,卻不檢討一下中職的制度?

中職制度有這麼完善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旅外球員提出要求跟改進了啦

還有你為什麼不看清楚這篇新聞?有那裡提到改變郭泓志條款是林哲瑄本人的意思?不要看到什麼東西都想扯到旅外球員頭上好嗎

他們可以在美國一個月拿1000美金
但是回台灣卻要求10倍甚至20倍的收入
他們要出國不就是因為國外環境好可以賺得多嗎


旅外球員在旅外時與回到中職以後,他們在球團的地位,對球隊的貢獻有一樣嗎?

舉胡金龍為例,他在3A,在獨立聯盟的成績差不多就在所屬聯盟平均水準,回到中職以後呢?這樣子他在兩個地方的薪資待遇會一樣?

現在發現跟他們想的不一樣時
還一付老大心態


原來球員想要高薪就叫做老大心態XD

怎麼不說球團才是老大心態,尤其某隊經理簽約不成還上臉書放話嗆球員呢?

其實前年林哲瑄本來就有機會加盟中華職棒
但是他情願接受遊騎兵轉任投手的要求也不願打中華職棒
當初一大堆人請他要想清楚再決定
但是他還是不管


林哲瑄選擇轉投手就是想嘗試看看,以求繼續留在大聯盟而已,那個時間點他本來就沒有想過要回來打中華職棒了

我只知道林哲瑄決定轉投手時有人反對有人贊成而已,所謂的一大堆人請他想清楚再決定,這一大堆人究竟是誰呀?

也許他心裡是想加盟中華職棒是最後走投無路的選擇吧
所以只要還有其他地方有機會他就不考慮
沒想到現在真的到他自己設定最差的狀況了
還想要一付老大心態
要中職求他加盟嗎


所以林哲瑄到底什麼時候要求中職球他加盟了,可以告訴我出處嗎?

老大心態的到底是林哲瑄還是搞不清楚狀況就亂罵人的中職迷呀?

說真的
以他們目前的實力
真的會比現在中職的四隊外野手還強嗎
我很存疑


好奇怪,中職外野手的水準有這麼高的話怎麼都沒有人想找他們到國外試試呢

另外我倒是不懷疑你對旅外球員實力的偏見跟貶低啦,陽岱綱去年低潮的時候你都幫他想好什麼時候回中職了不是嗎?

林哲瑄基本上守備沒問題絕對可以是即戰力
但是打擊能力就有待觀察了
加上空白了一年
打擊手感如何還是未知數


高國輝空白了一年才打中職,結果呢?不過無視的還是無視

而蔣智賢守備根本上不了先發
最多看是不是有機會競爭DH
我不會認為他們一點用處都沒有
但是他們絕對不會是球隊一定要的人選
即使他們參加選秀
應該也不會是各隊的第一順位


去年你也覺得陳俊秀不會在季中選秀第一個被選呀,結果呢XD

我覺得應該要廢掉傑出球員加盟條款
因為王建民情況和林哲瑄一樣
就是根本不想加盟中職
既然如此又何必強求呢
如果球團都已經喊到年薪100萬美金
還無法打動他
我覺得那就算了吧
也許他覺得回來打中職很丟臉吧


王建民不想回中職的消息來源是?還是又是你自己的臆測?

王建民從來沒有說過不回來打中職,既然他還想要繼續努力,那為什麼要現在回來?

不要因為王建民沒有在你想要的時間點回來就腦補成這樣子,好嗎?
作者: piliherogood    時間: 2015-1-23 05: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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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ch0414    時間: 2015-1-23 06:20 PM

如果「傑出」這麼難認定,
那其實很簡單,
各隊對於任何人,
如果想要避開選秀規則,
那就自動放棄三輪選秀不就好了,
如果不願意,
就表示這個選手沒這種行情,
就目前來看,
大概也只有王建民和陳偉殷有可能適用。
作者: neilhi    時間: 2015-1-23 07:25 PM

一些過時 甚至是報復性的規定  就刪了吧  這種規定不甘留下來
作者: jasonlee9904    時間: 2015-1-23 07:29 PM

由球員指定要加入的球隊,有優先權的球隊會反對吧
作者: buddy3400    時間: 2015-1-23 08:12 PM

因為被釋出才想回來,本來制度就是這樣沒必要為了幾個人修改。
作者: koala2080    時間: 2015-1-23 08:12 PM

林哲瑄和蔣智賢真的蠻可惜的,旅外拼了那麼多年也夠了
該是回國的時候了,中職制度要更完善,才能讓年輕選手
沒有後顧之憂的旅外拼,起碼還有一個中職當後盾
作者: ggsolong    時間: 2015-1-23 08:17 PM

其實開放旅外的可以自己談比較好  沒必要在選秀  另外這麼多企業居然找不到第5隊第6隊只有放假消息  太誇張了
作者: kev906    時間: 2015-1-23 08:41 PM

個人認為現實面還是從法制著手 建立機制解套 今天這幾位因為在中華隊還有點門面跟知名度 能當國手也是要有兩把刷子人家才會記得 都有給球迷留下印象 反過來說這幾年像王耀霖在國家隊也貢獻不少 但說實在他就還不夠夯 如果現在要回來只能等選秀大概就沒人幫他說話了
其實日本在田澤純一出去之後也設下球監條款 還比台灣更硬 如果自認是個夠規模的職業聯盟似乎我們的機會還算好 但現實面考量可能也是求才若渴 或是說職棒畢竟是商業 球迷想看球星 這些人打中華隊也有製造出價值了 所以如果設下多種門檻達標就解套大概是一個最適當的做法
作者: damon813138    時間: 2015-1-23 09:12 PM

希望可以改變~不要再讓好人才流落在外面
作者: LuWei    時間: 2015-1-23 0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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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198372    時間: 2015-1-23 09:32 PM

應該要把遊戲規則訂明確點才是

不然旅外的球員想回鄉打球

又不知道是否適用郭泓志條款
作者: tali60239    時間: 2015-1-23 09:40 PM

因人特別設事絕對是最差的規定,這條款改善空間太大了。

不好好想一個好的規定,損失的絕對是球隊跟球迷。
作者: 5f5d    時間: 2015-1-23 09:43 PM

就算讓他有資格也沒有球隊會為他放棄三輪
作者: kobewang10    時間: 2015-1-23 09:52 PM

旅外球員參加選秀  也算是中職的創舉吧???
上下球季賽制也獨步武林
這些制度不應如此
應要單一球季制  避免有練兵狀況
旅外球員可自由接觸國內球團  選秀應針對剛畢業的球員吧?!
作者: mimaki0925    時間: 2015-1-23 10:25 PM

中華職棒真的一點進步都沒有.....
作者: xxup6vupbjo4    時間: 2015-1-23 10:57 PM

明明是位好選手  卻一直找不到定位方向  好可惜
作者: huangnogood    時間: 2015-1-23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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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keyseason    時間: 2015-1-23 11:26 PM

中職真的有太多奇怪的條款,希望能慢慢修正
作者: JORDANWINNER    時間: 2015-1-23 11:38 PM

中職太多規定都是跟別人不同!
真的眼光要放寬一點才行!
作者: yam84265    時間: 2015-1-23 11:58 PM

不市場自由化 機制化這些都是空談
作者: leo1234lalala    時間: 2015-1-24 12:19 AM

期待新會長能好好的調整一下聯盟裡面很多的條款了

不過感覺上大多數來說都是普通球員想打球被條款剝削

大牌球員(不管是不是真的很強)  球隊跟球員都會想走後門的感覺

難道中職還不考慮實施FA制度嗎?

覺得早就應該由市場來決定球員價值了

而不是球隊自己想開多少就多少

根本就是另一種的貧富差距過大  
作者: qqwe77879    時間: 2015-1-24 12:25 AM

每個人作法不一樣
只要做好自己
不過制度 哀
作者: qq0513    時間: 2015-1-24 02:25 AM

該是改革的時候...
不然只會不斷人才流失...
作者: Hokou    時間: 2015-1-24 03:08 AM

其實,這些東西本來就不該存在,是中華職棒的陋習,可是卻也沒有人要大力去改革
這我就搞不懂了,既然前任的黃會長也有注意到不合理的自由球員市場,卻沒有辦法改變
難道是四支球隊都杯葛,還是沒想到,這一點令人納悶

不要說蔣智賢還有林哲瑄,倪福德,還有很多很多未來想加入的球員,都會因為這不合時宜
又莫名其妙的規定被阻擋在外,應該要直接讓球員可以自由接洽,這種不應該選秀,
而是直接以自由球員身分,讓經紀公司或是自己去找球團,或是球團可以直接談,
怎麼是還要選秀呢!本土剛要加入職棒的才要吧!

根本亂七八糟,另外球員到了球隊以後,要被釋出還是要離隊,都得要有球團的離隊同意書
否則其它球隊都不會接收,這根本就是球團完全壓榨球員,讓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
中華職棒要嘛就是整個改掉,改不掉就是直接砍掉最快
作者: bryantpeng    時間: 2015-1-24 06:50 AM

其實中職一直想要改變,可是各隊又心懷鬼胎,造成很多事情根本就是無法完成
作者: 天蒼真    時間: 2015-1-24 09:34 AM

郭泓志條款立意是好的

可是內容實在太模糊了

根本是自由心證

最後一定又會被拿來大做文章
作者: frankfurt945    時間: 2015-1-24 10:10 AM

郭泓志當初就是一個制度外的方式進來的,現在應該是要建立制度,哪些球員可以不經由選秀加入中職,這樣也可以提高優秀旅外選手回國的意願
作者: manny0330    時間: 2015-1-24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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